【8.18集結案】黎智英李柱銘等7人今早求情 8.31案下午判刑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1/04/16 10:5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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黎智英李柱銘等7人今早求情,8.31案下午判刑。(梁偉榮攝)

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共9人涉於2019年8月18日參與港島遊行,黎智英、李卓人等7人經區域法院審訊後,被裁定組織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兩罪成;區諾軒及梁耀忠則早前認罪。法官今(16日)移師西九龍裁判法院聽取求情及判刑。黎智英、楊森及李卓人涉8.31參與非法集結,早前已承認控罪,押後今午判刑。

涉8.18案被告包括黎智英(73歲)、李卓人(64歲)、吳靄儀(73歲)、梁國雄(65歲)、何秀蘭(66歲)、何俊仁(69歲)及李柱銘(82歲),7人經審訊後,被裁定組織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兩罪名成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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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案被告區諾軒(33歲)則較早前承認上述兩罪;梁耀忠(67歲)則承認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,組織集結一罪則存檔法庭,不予起訴。

法官今早先聽取7人求情後才進行判刑,兩名已認罪的被告則押後至下午處理。

控罪指,9人於2019年8月18日,分別組織及明知而參與一個違反《公安條例》下進行的公眾遊行,而該公眾遊行是根據該條例第17A(2)(a)條而屬未經批准集結。

另外,黎智英、民主黨前主席楊森(73歲)及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涉於前年8.31參與「為香港罪人祈禱大遊行」被控,3人早前於區域法院承認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,押後至今(16日)午移師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。

黎智英另涉及兩案今午亦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訊,其中一案涉及黎智英及兩名壹傳媒高層周達權(63歲;公司董事)及黃偉強(59歲;行政總監),被控1項欺詐罪,違反《盜竊罪條例》第16A條。

控罪指,香港科技園公司與《蘋果日報》印刷有限公司,在1999年5月25日訂立了租契,3名被告於2016年6月27日至2020年5月22日期間欺騙科技園,即隱瞞該租契沒有容許使用將軍澳工業邨駿盈街8號的處所一事,及虛假地表示該租契容許使用該處所。

黎另被控1項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,控罪指他於2020年7月1日至12月1日期間,在香港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、組織、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、封鎖或採取其他敵對行動,違反《港區國安法》第29(4)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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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王仁昌、林欣樂